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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汛期防溺水的公告汛期已至,暑期来临,天气逐渐炎热,降雨增多,河渠水位上涨,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生命安全,有效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,现就加强全县河渠、水库、坑塘等危险水域安全管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提高安全意识,增强自我防范 溺水事故往往给家庭带来巨大的伤痛和无法挽回的损失。广大居民要充分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性,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,自觉远离危险水域,不擅自到河渠、水库、坑塘等水域游泳、嬉戏、垂钓、捕鱼等。 二、加强监护责任,确保孩子安全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,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,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管理。要教育孩子远离危险水域,不私自或结伴到河渠、水库、坑塘等水域玩耍。如发现孩子有私自到水域玩耍的行为,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。 三、加大巡查力度,落实防范措施 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责部门要落实管理责任,加强对辖区内河渠、水库、坑塘等水域的监管,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,组织人员加强巡查,及时进行劝阻劝离。同时加强对村民的安全宣传教育,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。 四、联动学生家长,深化安全教育 儿童、青少年群体是防溺水工作的重中之重,教育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对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,普及防溺水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;另一方面要加强和家长的协作配合,和学生家长形成工作合力,严禁学生前往危险水域,确保生命安全。 五、鼓励社会监督,形成良好氛围 广大居民要积极参与防溺水工作,发现未成年人私自到河渠、水库、坑塘等水域游泳、嬉戏等行为,要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,并向相关部门报告。 生命只有一次,安全重于泰山。让我们携手共进,共同做好汛期(暑期)河渠、坑塘等危险水域的防溺水工作,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! 望奎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望奎县水务局 2025年7月24日 |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