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

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办理工作流程


一、办理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人员范围

 1、年满16周岁,从各类学校毕业,肄业的。

 2、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。

3、承包土地被征用,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。

4、军人退出现役,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。

5、刑满释放或假释、监外执行的。

6、其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。

二、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审核办理程序

失业人员持户口本、身份证、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、近期免冠两寸照片三张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,经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审核合格并填写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申请表,经办人签字,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就业局。

三、就业局审核办理程序

 就业局就业股接到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申请表,由经办人审核合格后签字盖章,并打印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,加盖公章、钢印后返回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,由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发给申请人。


0 1评论

推荐

  • QQ空间

  • 新浪微博

  • 人人网

  • 豆瓣

相关评论

取消
建站ABC 建站ABC提供技术支持